今年,我省提高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财政补贴标准,由原先每处理一头病害猪补贴580元提高至880元,以进一步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
此项财政补贴共包括两部分:病害猪损失补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病害猪损失补贴只针对病害活猪,送至定点屠宰企业时已死的病害猪不享受损失补贴,此项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补贴标准为每头80元。
据统计,今年我省已预拨4707万元病害猪无害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