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最大的水产品进口市场,欧盟于2008年制定了第1005/2008号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对进口的海洋捕捞产品实行合法性认证,通过市场手段打击IUU渔业,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其一方面在进口环节查验合作第三国出具合法捕捞文件,另一方面以各种形式考查合作第三国的渔业管理状况和预防、阻止IUU渔业的能力。
此次检查是欧盟IUU法规实施后第一次来华检查评估,检查期间,欧盟代表听取了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该市IUU渔业管理的情况汇报,并详细咨询了国内捕捞渔船和远洋生产渔船各自的管理机制、模式,渔获物的合法性认定以及远洋自捕鱼货监管体系和加工企业原料收购原产地证明等方面情况,参观了该市渔船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查看渔船海上动态监控,还赴浙江兴业集团听取了加工企业应对欧盟实施IUU法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地核查企业加工原料《合法捕捞证明》办理,查阅原料收购的历史存档记录,并来到海关指定的水产品装卸监管码头——普陀墩头海兴装卸工区,查看远洋自捕渔获港口装卸,就远洋自捕鱼回运监管流程等事宜进行深入了解问询。
舟山市IUU渔业管理工作得到了欧盟检查团的高度评价,完成了评估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