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往年我省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情况和近期的疫情信息,山东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提醒我省水产养殖从业者注意预防和控制以下病害发生和蔓延:
一、警惕病害
1、草鱼:细菌性肠炎病、烂鳃病、赤皮病、车轮虫病、细菌性出血病和肝胆综合症。
2、池塘养鲤:烂鳃病、小瓜虫病、中华鳋病、竖鳞病、细菌性出血病和肠炎病;网箱养鲤:烂鳃病和细菌性出血病。
3、鲫:烂鳃病和细菌性出血病。
4、乌鳢:肠炎病和烂鳃病。
5、鲢鳙:赤皮病和细菌性出血病。
6、鲟:肠炎病。
7、虹鳟:肠炎病和烂鳃病。
8、鲂:细菌性出血病。
9、大菱鲆:肠炎病、纤毛虫病、红体病和弧菌病。
10、刺参:弧菌病。
11、中国对虾:白斑病、红体病和弧菌病。
12、日本对虾:白斑病、红体病、纤毛虫病和黄鳃病。
13、南美白对虾:白斑病、桃拉病、纤毛虫病、黄鳃病和红体病。
14、梭子蟹:黑鳃病、软壳病、牙膏病、乳化病和纤毛虫病。
二、建议预防措施
9月份气温、水温渐呈下降趋势,可能造成较大的水温差,这对养殖水生动植物会造成一定的应激反应,应注意做好防范。还要根据养殖动物生理状况、外界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投喂,促进其在上市前的充分生长,同时在使用药物时,应注意休药期,防止药物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