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网箱、网围的养殖史
1.网箱养殖
据史料记载,中国约在800年前已用密目网箱来暂养由江河中捞取的鱼苗,暂养时间约15-30天,等待出售。这方法在捕捞天然鱼苗和池塘养鱼业中一直延用至今。但是真正有意义的网箱养鱼则始于1973年,目的是利用兴建水库的初级生产者(浮游植物)而设置网箱,培育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国的网箱养鱼技术有较大的突破,养殖品种也多样化,包括池塘可养的种类(鲫、鳊、鲤)、引进种(虹鳟、罗非鱼、斑点叉尾删)、肉食性鱼类(鲈鱼、鳜、舶等)的驯化投饵养殖等,尤其在推广了小体积网箱养鱼后,试养新品种增多,资金少的个体渔民参与网箱养殖的增多。大水体优越的环境条件与高产的网箱养殖技术相结合,带来水产品的优质、高效和市场的高竞争力,促使网箱养殖持续发展至今。
2.网围养殖
中国有50多年的在湖泊、河沟中拦截一块较大水体(2-3面为岸)进行养鱼的方式和经验,但由于水体交换小,更兼粗放粗养,产量和效益较低。上世纪70年代在草型湖泊曾因放养草鱼过量而使草型湖泊演变成藻型湖泊,为合理利用并保护水草资源,在草型湖泊的敞水区进行了网围养鱼试验,上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生产上广泛应用并迅猛发展,特点是建立在以沉水植物为主饲料的、主养草食性鱼类的基础上。研究监测表明,沉水植物的生物生产力很高,采用刈割投喂方式既会使网围养鱼有较高的鱼产量和经济效益,而且也能延缓湖泊的沼泽化进程,成为有效的生态养殖方式而可持续地发展。上世纪90年代后又成为主养中华绒螯蟹的较佳方式。
二、中国内陆天然水域网箱、网围养殖现状
2004年,中国内陆天然水域中有渔业活动的湖泊约93.97万公顷,渔产量114.7万吨:水库168.96万公顷,渔产量205.1万吨;河沟37.74万公顷,渔产量77.3万吨。在这些水域中布设有网箱养鱼的面积共计5310.
1.淡水养殖鱼类
养殖品种:网箱主要养殖吃食性鱼类,如鲤、草鱼、鲫、虹鳟、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鲶类、鲈、鳜、鲌类等,其次为不投饵的网箱,主要养殖鲢、鳙鱼及其鱼种。
网围则以养殖草食性鱼类为主,因而草鱼和团头鲂占85%-90%,其它为鲢、鳙、鲤、鲫等鱼类。
2.网箱网围规格和类型
网箱规格主要是
3.放养密度
视网箱的体积大小和养殖品种不同有较大差异,一般传统网箱比小体积网箱的放养密度低;鲤、罗非鱼、虹鳟、斑点叉尾鲴等鱼类放养密度较高,而鲈、鲌、鳜等鱼类的放养密度则低些,鲢、鳙等不投饵的放养密度更低。
网围养鱼由于是多品种混养,其放养密度与主养鱼的鱼种规格大小、个体生长速度、回捕率密切相关,如与主养草鱼和团头鲂相比,放养密度就可低1/3左右。
4.养殖时间和单位水体的产量
一般养殖周期为240~270天,单位水体产量受网箱体积(网围面积)大小、技术水平和养殖对象的影响相差极大,如小体积投饵网箱产量高的可达
5.上市规格和价格
中国国内的淡水水产品市场很大,各地市场需求与当地习俗有关,因此商品鱼上市规格差异较大,如一般养殖鱼类
关于鱼价依品种而不同,一般传统养殖的鱼为6-30元/千克;名贵鱼类则50-100元/千克,甚至更高。价格特点是野生捕捞的鱼高于养殖的鱼,网箱养殖的鱼高于池塘养殖的鱼,名贵种类的鱼高于传统种类的鱼。
淡水水产品中一般青虾、白虾、河蟹等的价格要高于鱼类。
三、淡水网箱和网围养殖存在的问题
1.技术问题
供应网箱和网围养殖的种苗是充沛的,但长距离运输、车船转运等操作中会造成鱼种死亡和鱼体受伤致病;养殖品种过多,专用配套饲料生产不足;鱼种放养时未经检疫,或滥用饲料而营养缺乏及其它原因等有时会引发病害。
2.社会经济方面
从事网箱与网围养殖的企业只有少数首先研究市场问题再来安排生产。事实上从事网箱与网围养殖的渔民以个体居多,他们首先考虑的是生产成本,缺乏市场营销的知识和能力,依赖于中间商或经纪人。生产与经营的分离,往往出现盲目生产或生产过剩。
3.环境方面
突发性的水域污染是养殖的最大危害,网箱养殖尚可迁移,但网围养殖就受害了,还有不可预见的台风、洪水常使养殖遭受灭顶之灾。某些水域中的野生或水生动物对网箱和网围养殖也构成威胁,如龟鳖类和水老鼠会咬破网衣吞食死鱼,从而使养蕴鱼类逃逸,造成养殖的损失。
四、今后的方向和目标
为保障市场供给和增进人们健康的需要、农渔民增收奔小康的需要;保护水域环境的需要,中国将持续发展网箱和网围养殖,其方向和目标是:
1.保护水环境前提下可持续地发展网箱和网围养殖
中国在网箱和网围养殖方面总体上缺少计划,无产量目标,而由各省市因地制宜地自定目标。为了保护或优化内陆淡水水域的水环境,以国家颁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湖、库水质标准为依据,并按其主功能(饮用、灌溉、蓄洪等)差别,禁止或允许网箱或网围养殖,同时全年进行监测,如水质达不到要求的,要中止或减少网箱或网围养殖。如天津市的于桥水库是禁止网箱养殖的:重庆市的长寿湖于2004年撤除了全部网围养殖;江苏省太湖的草型湖湾东太湖则被限制了网围养殖面积:浙江省千岛湖
2.建立和完善网箱和网围养殖为主体的产业链
中国的网箱和网围养殖很多是家庭式的。近年来,许多养殖户已组成各种形式的“养殖协会”,建立和完善包括“苗种繁育-饵料供应-养殖-市场营销-产品加工”的产业链。当前生产的淡水鱼尚局限于传统鱼类或本国人民喜食的特种鱼类,所以国内消费量占了90%以上,仅有部分出口的罗非鱼和斑点叉尾鮰是网箱养殖的。今后为提高效益(增加淡水养殖鱼类的出口量)和附加值,网箱养殖罗非鱼和斑点叉尾鮰的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加。
3.以环境与养殖生态互补为基础,规范网箱和网围养殖技术
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在重视粮食、畜牧生产的同时,合理利用包括湖泊、水库在内的水域资源来发展渔业,对保障食物安全和提高区域性自我供给能力具有促进作用。为使网箱和网围养殖可持续发展,必须规范养殖技术。
4.网围养殖是以有丰盛的水草为基础的,因而保护水草为第一要素
近20年的网围养殖实践表明网围区的水草在养龟一个月后消失殆尽,但网围撤除后第二年水草即恢复生长,为此我国实施的是“水下牧场中移动式圈养鱼类”方针。各大水体都有渔业管理机构,均制定了渔业管理条例。通过发放养殖许可证控制养殖面积,并合理布局,防止过度密集影响水质。通过在监测水质的同时监测水草的种类和数量变动,为网围布局提供依据。已制定了《草型湖泊网围养殖技术规范》(正在审核中),即在草型湖泊中,利用丰富的水草资源可为龟类养殖提供大量廉价饲料的基础上,制定一个不单纯从渔业自身利益出发的养殖业,而是既有鱼产量又能保护水草资源,进而保护水质的标准化网围养殖技术。它包含了水域环境条件、网围设施建造、鱼(蟹)种放养密度、饵料质量与投喂技术、饲养管理要求、捕捞和暂养技术等基本操作。
5.强化管理
上世纪末以来制定的某些品种的网箱养殖技术规范,纯属养殖技术,未考虑网箱养殖对水域的影响。本世纪仍会制定这类养殖技术规范,但在应用时网箱的设置水域、废物的控制和排放等都由水域的管理部门根据科学规划和发放养殖证来监管:养殖种类和饵料由养殖者选择,并进行饲养管理和健康管理;但饲料质量和安全,药物和其他化学品的使用要受各级渔业监测站(集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环境监测和病害防治体系于一体)的监控。
6.技术上的防范措施
不科学的网箱养殖中会因过度投喂而出现残饵,加之鱼的排泄物以及不恰当的鱼药使用等,会对水体产生负面效应。因此通过对管理者和养殖者的培训,采用一些措施予以防范。如:①根据适宜的养殖容量,总体上控制养鱼生产量;②网箱布局总体(根据水域形态、底质等)合理。局部要求规范,如网箱以一字型排列,行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