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通知》强调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二是积极配合抓好生猪私屠滥宰整治。对发现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和私宰肉,要及时通报并移交商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严禁为私宰肉加盖检疫印章、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三是严格依法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检疫的猪肉产品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严禁以补检收费代替行政处罚,甚至违法为未经检疫的猪肉产品加盖检疫印章,出具检疫证明。四是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的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