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要加强对所有定点屠宰企业的现场监督,严格记录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去向,严禁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发现“瘦肉精”等问题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
会议强调,要严格依法把好屠宰行业市场准入关,切实做好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工作,不得降低标准,变通执行。
会议还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现场检查与远程监控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作用。
商务部要求全面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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