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浙江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猪肉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到消费环节全过程的监管链,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旦猪肉质量出了问题,可以一直追溯到生猪养殖的源头。
其次,建立考核办法,加强对屠宰场的管理。并与有关部门一起,每月对各屠宰场进行检查。
最后,开展不定期“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专项监测抽检,会同饲料监督检验机关,对全省的生猪规模屠宰场和部分生猪养殖场(户)进行突击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