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渔用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长期滞后,不少药物的使用标准和休药期不得不套用发达国家的标准,由于养殖品种、养殖模式及给药条件等差异,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导致药物残留,造成了严重损失。前几年,中国养鳗业的“三起三落”都与药物残留有直接的关系,恩诺沙星、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事件发生后,由于国外媒体恶意炒作,导致日本市场上中国烤鳗的价格暴跌至日本烤鳗的1/2-1/3。
2006-2010年,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承担了国家主管部门下发达的鳗鲡药物代谢动力学的研究项目,对磺胺类、氟苯尼考、恶喹酸等多种药物进行了长达五年的试验:①开展多种药物在鳗鲡肌肉、血液、血浆的代谢动力学研究。②建立了多种适用药物残留的检测技术。③提出了鳗鱼适用药物的使用方法和休药期。④制定了部分药物残留的检测方法标准。⑤通过反复试验,提出了禁用某些停药时间长的磺胺类药物,并向主管部门提出了慎用恶喹酸的建议。
以《日本渔用药物使用指南》规定为例,鳗鲡使用恶喹酸药浴(5g/1t水)后的休药期为25天,但项目组经过重复试验,休药期应该是114天;日本规定鳗鲡口服恶喹酸(20mg/kg·日)后的休药期也是25天,项目组提出应为71天。日本规定口服氟苯尼考(10mg/kg·日)后休药期是7天,该所认为休药期应该是3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