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获悉,内蒙古已完成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工作,自治区2684个生鲜乳收购站全部实现持证运营,乳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租赁、委托经营、自建等形式,将奶站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实行直接管理、封闭运行、全程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生鲜乳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内蒙古约有奶农80万户、奶牛250万头,2009年生产乳制品379.5万吨,奶牛饲养量和乳制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首位。为规范原奶收购行为、确保鲜奶质量安全,内蒙古从2008年开始着手实施生鲜乳收购站市场准入制度。 内蒙古明确规定: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合作社开办,并符合鲜奶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等准入条件,经旗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重新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开办奶站和收购生鲜乳。内蒙古还规定了生鲜乳收购站持证收奶的8项具体指标。 按照相关规定,内蒙古各级政府专业管理部门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主体,乳品加工企业负责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经营监管,实行生鲜乳收购站监管人员派驻负责制,同步实施应急监管与常态监管。 近期,内蒙古派出的10个工作组赴各盟市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拉网式检查发现:生鲜乳收购站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规范,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生鲜乳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特别是蛋白质含量高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