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水产品出口和生产商协会(Vietnam Association of Seafood Exporters and Producers, VASEP)表示,两家越南水产公司与美国的反倾销税诉讼中,Minh Phu 水产公司获得胜利,虾类产品课征税率自3.27%降至2.96%,而Nha Trang 水产公司则由2.5%提高至5.58%。此外美国同时提高对29家越南水产品公司虾类产品之反倾销税额,由2.89%提高至4.47%,其余未在观察名单中之越南水产品公司则维持原本的25.76%税率。
越南水产品出口商所支付之5.58%税额较印度水产品出口商所支付之4.44%为高,部分印度公司甚至仅需负担2.67%的税额。越南认为美国所使用之"归零法则"无法公平呈现出口价格与平均价格之差异,并依此高估税额。据此2009年4月越南寻求WTO争端解决机制成立评审小组,针对美国就越南冷冻温水虾类所课征之反倾销税制定标准提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