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上来一部分,里面还有些病鱼、死鱼,只有4万多斤。”8月19日,她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大部分鱼要么被毒死,要么被水冲走。她本以为政府会按照10万斤的标准理赔,没想到只承认4万多斤鱼的重量。
“剩余部分,起初答应补偿1100元,后来我一直不去签字,也不领,听说后来增加到3100元。”邱海玲说,这跟她的期望值太远,她仍旧没去领钱。
遭受重大损失者没有得到赔偿,而有些损失小的养户却获得了超额赔偿。提起这些,邱海玲非常气愤。“有些人根本没什么损失,却领了好几万的赔偿金。我6万斤鱼,居然只补几千元。”邱海玲不解,同村的薛永森也很愤怒。为了争取利益,邱海玲曾到下都乡某主要领导的办公室,“我就把我的情况讲给他听”,讲到激动处,“我还骂了他几句”。不过,最终无济于事,该领导的应对只是沉默。而沉默让人不知所措,此后邱也不知该从何处为自己争取权益。
邱海玲只是众多养户中不满而又茫然的一员。对于上杭县提出的赔偿标准,受访村民普遍表示不满,但又无所适从,他们只能用不配合进行消极应对。
“政府要我们拆掉网箱,我们都没有领钱,也没有拆。”李海涛和薛永森均向南方农村报倾诉,“政府部门一边宣传说汀江水已完全符合水质标准,一边又不准我们养鱼,这是什么道理?!”。
“政府好比养牛的地主,我们是种禾苗的农民,地主家的牛吃了我们的禾苗,第一次就赔偿给我们,但是以后就不准我们种禾苗了。”8月19日,李海涛说。
赔偿方案制定依据不明
如今,不满而无奈的渔民们似乎走到了尽头,他们已想不出什么办法可以让政府重新评估他们的损失。而在之前,村民试图用上访的办法给上杭县政府施压。
7月28日,李海涛等璜溪5位村民开车前往福州,向福建省信访办公室递交了对赔偿表示不满的信访材料;而就在那几天,也曾有其他村民来到龙岩市,向上杭县的上级政府部门讨说法。
“你们先回去吧,反映的问题会在60日之内得到解决,如果对解决方案还不满意,再过来(上访)。”8月19日,李海涛回忆福建省信访办工作人员的回复,并特意说“信访办的人态度很好”。
而待他们上访归来后,8月2日,璜溪所属的下都乡便出台最终方案,每平方米网箱不足43斤的按照43斤赔,超过43斤鱼的就按照既有数字赔。同时,警告曾经上访的村民以后不要再去了。
“他们还动员公职人员来说服我们,因为农民都有贷款,贷款需要公职人员担保,所以他们一来动员,也没有人再敢去了。”李海涛说。
“我就纳闷了,每平方米网箱43斤鱼的标准是怎么定的?”李海涛说,尽管疑惑满腹,怀揣不满,但却无计可施。
“唉,(上杭县)政府都是吃紫金(矿业)的,我们去反应根本起不了作用。没人理我们,现在就靠你们媒体关注了。”受访渔民邱海玲和薛永森均强调上杭县政府与紫金矿业的暧昧关系。
对于政府赔偿方案制定的逻辑和根据,以及下都乡村民何时能够再养鱼等问题,南方农村报记者曾试图采访上杭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李怀玉,他先是以“在开会”为由挂断电话,而后再打电话便无人接听。
专家提议启动法律程序
“紫金矿业污染事故一发生,我就一直在关注。它跟前几年的松花江污染事故很相似,刚开始渔民都在等政府的赔偿,但最后往往都得到失望的结果。如果(对赔偿)觉得不满,可以到法院起诉。”8月19日,著名公益律师张兢兢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说。
同样,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资深律师王灿发教授也鼓励渔民拿起法律武器。
“如果村民能提供证据,每平方米网箱可养120斤鱼,那么目前43斤/平方米的赔偿方案就要被推翻。”王灿发教授认为。同时,他提醒渔民,按法律规定,渔民的索赔对象应是金矿业,而不是上杭县政府。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凯也认为,政府在此次事件中的位,从法律角度讲,应该只是中人,真正的赔偿义务人是紫金矿。如果渔民对政府赔偿方案不,可以不接受赔偿方案,通过相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南方农村报记者注意到,从污染事故发生以来,并没有金矿业的工作人员与村民直接涉赔偿事宜。
据李海涛提供的一份“赔偿协书”看,上杭县政府完全越俎代来处理赔偿。这份协议书由下都人民政府与李海涛签订,协议中道“该(赔偿)款由甲方(下都乡人政府)先行垫付给乙方(李海)”,并且“日后,如果乙方(李海)自行依法向造成乙损害的责任位主张赔偿,乙方应将由甲方先垫付的补偿款归还给甲方。”据海涛介绍,每个接受赔偿的渔民有这样一份协议。
王灿发认为,出于稳定局势考虑,上杭县政府出面处理此无可厚非,而且“村民完全可以次起诉紫金矿业,可以把政府前的赔偿当做一种救济。”他同表态:“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法律援助中心可免费为农民提法律咨询服务,如果需要帮助,打电话010-62267459。”
渔业污染索赔向来是业界难,而在此方面颇有经验的王灿教授表示,“其实不难,渔业污比空气污染索赔容易多了。”同提醒受污染的渔民,“一旦发现染迹象,就应立刻报告当地渔环境监测站,请他们评估;同时动法律程序,被告如果不承认,需要举证表明死鱼是由其他原引起的。而事实上,被告方一般难提出有力证据。”
对于村民指出的被强迫转产问题,丁凯律师发表看法说:政府在事件中承担的应该是中人角色,即管理和服务的角色。果强迫渔民转产转业,其实违了政府对自身角色的定位,我为是不妥当的。当然,有关部门能也是为村民着想,但方式方应该可以有所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