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食品与渔业部和国家渔业委员会当天发表的新闻公报说,按照加纳议会今年8月2日通过的法律,从即日起严禁在加纳海(水)域使用双船拖网、灯光诱捕、化学制品、竹篮或篱笆围捕及炸药等捕鱼方法,违者将处以最高200万美元的罚款,或3个月至4年的监禁。
公报呼吁渔民把上述禁用的捕鱼工具交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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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颁布捕鱼规定保护渔业资源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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