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美国人以栈桥连陆方式在加利福尼亚距海岸200多米处打出了第一口海上油井,标志着海上石油工业的诞生。那时还没有飞机。但是到114年后的今天,人类早已进入太空,但是深海依然是未知的世界。也因此,深海航行和深海作业,都有很大风险。深海石油开采,当然也不例外,BP在墨西哥湾出的麻烦,就是一个最新的案例。
美国墨西哥湾大灾难还没完,中国大连也出了100平方公里海域受原油泄漏污染的环境灾难。全球人们操心墨西哥湾的时候,6月23日北大西洋出了事:丹麦马士基集团在北海的一个石油钻井平台发生漏油事件,污染海域面积约6平方公里。
再细看一下,中国周边地区也有海域受到原油泄漏大规模污染的案例。2007年12月7日,一艘在香港注册的油轮在韩国忠清南道泰安郡西北约6海里的海域与一艘韩国船舶相撞,造成超过1万吨原油泄漏,周围15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再往前,留在人们记忆中的还有1989年美国阿拉斯加海域的超级油轮“埃克森——瓦尔德斯”号泄漏事件。
海洋污染具体有什么样的危害,非专业人员都说不清。但是一些赔偿案例却是相对简单明了的。除了直接抢险的人力和设备材料等直接成本外,清理受污染的动物,修复海岸线,清理海域污染,靠海和海岸环境吃饭的人都有得到赔偿的理由。
美国超级油轮“埃克森——瓦尔德斯”事件中泄漏导致污染面积约40平方公里。以清除油污、支付环境罚款以及赔付当地居民损失名目,埃克森美孚赔付38亿美元。1991年该公司支付近10亿美元用于栖息地等的恢复计划。1994年,在一场由约32000名原告(成员有罐头厂工人,也有本地的阿拉斯加人)提起的诉讼中又赔了5.08亿美元。
2004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对我国首例海洋生态污染损害索赔案做出一审判决:天津市海洋局胜诉,被告赔偿海洋环境容量损失费等各种费用共计995.81万元。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判决案例,因为在之前,我国类似案例的赔偿,多以清理油污为主要费用,而随着环境生态意识的提高,我国也开始注重对资源损害的赔偿。
在墨西哥湾BP污染案中,美国政府要求的赔偿名目有如下:堵漏措施、拯救野生动物、保护海岸线以及补偿生计受到影响的墨西哥湾居民。也就是说,直接支出,以及拯救野生动物等之外,补偿生计受到影响的居民是一个合理要求。
人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你把水污染了,以水产(海洋捕捞和水产养殖)或水上娱乐观光为生的人生计受了损害,怎么能不赔。紫金矿业污染汀江案中,企业只能收购被毒死的鱼,也算是对有了养殖却没了收获的养殖户的一些补偿。
对环境灾难采取成本赔偿再加惩罚性赔偿,是遏制恶性事故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