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渔业管理局在虾汛捕捞期间,将加大渔政执法检查力度,维持湖区生产秩序,加强水上安全生产监管,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日前,安徽巢湖渔业管理局发出通告,2010年度首个渔汛夏季虾汛开湖捕捞。捕捞作业时限为自6月22日10时起至7月25日18时止。规定许可使用的渔具为小方笼、虾罾、甩笼、篾笼(限制性使用渔具),网目不得小于0.8厘米,甩笼钢丝圈周长不得大于90厘米,其它渔具一律禁止使用。湖区渔民凭有效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检验证办理签批手续后,便可入湖捕捞生产。
巢湖夏季虾汛开捕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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