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将持续到明年11月,主要针对4类对象:各县(市)区在农业、工商、环保等部门登记和备案的畜禽养殖场;达到登记或备案规模标准、但尚未登记备案的畜禽养殖场;群众投诉强烈的畜禽养殖户、畜禽散养密集区;闽江、敖江、龙江干流沿江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范围内及其他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户、畜禽散养密集区。
环保局表示,对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将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场户制定切实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福州将严查畜禽养殖污染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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