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生猪及猪肉 » 正文

6月起兰州猪肉产品出厂须有新合格证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06-01  
     从6月1日起,兰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将统一执行新的肉品检验合格证及新印章,出厂的猪肉产品必须同时具备畜牧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厂方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这意味着全市肉品质量溯源制度更趋完善。

    据了解,《肉品检验合格证》实行一猪一证,生猪产品(分割肉)一个包装一证。肉品检疫工作仍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肉品品质检验,品质检验合格后在猪胴体上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随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据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是首次使用。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