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项措施包括,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加强市场分析预测,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服务。二是稳定生猪防疫、屠宰加工、检验检疫、生猪运输等环节相关费用,降低生猪生产经营成本。三是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规模养殖企业生猪生产,稳定存栏母猪数量和结构,防止生猪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四是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经营、串通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
今春以来,猪粮比价连续七周低于6∶1,4月上旬下降到4.97∶1,进入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下跌),4月中旬为5∶1,仍处于黄色预警区(价格中度下跌),生猪养殖企业亏损严重。4月28日,山西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物价系统采取四项措施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