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中规定,水产养殖经营权为25年并可延续,同时也设立了一些限制性条款,如因3次不履行卫生、环境和劳工方面要求则经营权失效,在讨论阶段引发了诸多争议。
法案还规定水产养殖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权,不需要提交海域所有权证明;将三文鱼生产执照费用从2UTM(约合140美元)提高到每公顷10UTM(约合700美元)。
此外,在环境要求方面规定下鱼苗、收获、休鱼期和物流等都要协调进行,以避免疾病的传播和感染。同时,规定了收获的最大密度,每箱鱼的最大数量,以及抗生素、化学品和疫苗的使用。在地域方面,新法规规定不能在不可航行的河湖中申请经营权,须遵循湖区适宜养殖区域的法规,并对特定地区的批准经营权做出了规定。在监管方面,规定监控水产养殖饲料生产工厂,调高不遵守卫生和食品规定的罚款限额。
需要提及的是,智利三文鱼行业在2007年遭到三文鱼传染性贫血症(ISA)病毒影响,大幅减产并失去融资支持,因此行业预测2010年仍然将减产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