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总局3月4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上述公告内容。
为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入中国,保护中国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2009年,中国质检总局、农业部先后联合发布第31号、第36号、第38号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墨西哥和美国德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堪萨斯州、纽约州、俄亥俄州,以及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等甲型H1N1流感疫区输入猪及其产品。
中国解除对墨、美、加三国甲型H1N1流感禁令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0-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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