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在制订过程中,根据省内鲜活淡水鱼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鲜活淡水鱼质量安全要求、检验方法、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等进行了规定,并广泛征求和采纳了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生产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监督部门对鲜活淡水鱼的监控,保证标准执行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使鲜活淡水鱼的质量安全有法可依,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日,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所主持的《鲜活淡水鱼质量安全要求》广东省渔业地方标准通过专家审定。
广东淡水鱼质量安全有标准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0-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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