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并帮助日照出口企业应对欧盟海洋捕捞新法规,减少新法规对日照出口欧盟水产品的影响和损失,解决出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山东省日照市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欧盟海洋捕捞新法规。
搜集相关信息并及时通报水产品企业。把搜集的欧盟海洋捕捞新法规制定的背景、实质和内容以及该法规的实施细则、应用手册等信息发放给有关水产品企业,同时结合上级部门的文件和要求向企业印发了《关于做好应对欧盟预防、阻止和消除法规的通知》,对做好应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组织海洋与渔业、检验检疫和出口企业人员培训活动。去年12月组织了由海洋与渔业业务人员、一线检验检疫人员和出口企业品质管理人员共40余人参加的培训活动,讲解欧盟海洋捕捞新法规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海洋与渔业、检验检疫等部门为应对新法规所担负的职责,以及企业在办理水产品《捕捞证书》、《加工厂声明》遵循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等。
做好原料和产品相关证书的验证和出具工作。对于进口原料,该局认真做好审核验证并严格出口报检涉及原料的核销;对使用捕捞日期早于2010年1月1日海捕水产品生产的出口产品,在现有输欧水产品卫生证书中增加相应条款予以证明,方便出口产品在欧洲港口的顺利通关,避免因产品滞港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