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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行业规划纲要发布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01-13  
     商务部1月11日上午举行2010年的第一场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商务部出台的《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相关情况。

    《纲要》是针对当前屠宰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新问题制定的。比如现在的生猪养殖方式、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交通运输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同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全社会对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的关切也越来越高。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定点设置规划的制定,也迫切需要加强全国的统一指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产能总量过剩,落后产能比重过大;行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偏低;相当一部分定点屠宰企业设备设施简陋,未达到相关标准,屠宰操作规程和检验检疫制度尚未落实等等。这些问题虽然是行业发展中的问题,但容易引发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影响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需要抓紧加以解决。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商务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全国性的规划纲要。

    按照《纲要》,生猪屠宰行业未来会产生以下一些变化:

    第一,调整优化行业布局,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比如在定点企业的数量规划上,综合考虑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能力、交通状况等现实因素,采取行政区划和人口数量想结合的办法,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数量进行了原则规定,作为指导性的目标;通过严格执行法规标准,重新审核换证关闭不符合定点条件的屠宰企业,与淘汰落后产能结合进行等等。

    第二,实施分类管理,注重规范流通秩序。比如对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允许设置小型屠宰场点,一并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行分类管理是《条例》中规定的原则,可以有效地解决因城乡差异造成的定点企业数量过多,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

    第三,是实行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创新流通方式。支持大中型屠宰企业发展,适度提高屠宰行业集中度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分级管理是重要手段之一。

    第四,加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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