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光 胡婧)12月7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成立15周年庆祝大会在京召开。15年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积极承担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累计承保渔民470万人(次),承保渔船28万艘(次),占据了全国80%以上的渔业保险市场份额,累计赔付渔民经济补偿金8.4亿元,为渔民提供了高达1400亿元风险保障,对保障渔区社会稳定、提高渔业防灾抗灾能力和帮助渔民恢复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尹成杰、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到会,高度肯定了协会所取得的成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理事长王朝华对协会15年来的发展历程和卓越成就进行了总结。
为满足渔业改革中渔民群众对风险保障的需求,1994年7月6日经民政部批准,农业部成立了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2007年更名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作为第一家全国性农业互助保险组织,15年来,协会在前后三届理事会领导下,借助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机构工作的优势,开拓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渔业保险成功之路,为农业保险在我国的开展积累了经验,树立了榜样。目前,渔业互助保险服务范围覆盖了我国所有沿海和主要内陆地区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截至2008年底,已累计为6183死亡(失踪)渔民、2.4万人(次)受伤渔民;1501艘全损(沉没)渔船、3.4万艘(次)受损渔船支付经济补偿金8.4亿元。为现代渔业、平安渔业、和谐渔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5年来,协会从渔船船东互保到渔业互保,逐步拓宽责任范围,增加险种,降低费率,渔民互保从意外伤害险扩大到附加医疗费互保;渔船互保从全损险扩大到综合险互保;增加了南沙、北部湾涉外责任互保、香港渔船强制第三者风险保险、深水网箱、渔港码头、海水增养殖产品和养殖设施互保等险种;互保费率大幅下降,各项险种费率均比成立初期下降了30%~60%;为了帮助被韩方抓扣渔船及时交付担保金,协会开创先河在韩国设立代表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为了解决小型渔船船东贷款难的问题,协会设立专项资金在山东、广西、海南开展会员小额贷款试点;为了降低渔业行政人员执法风险并解决他们遭受意外事故的后顾之忧,协会开展了渔业系统行政、执法和科研人员团体意外互保。
作为国家发展农业保险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先行者,2004年2月,协会和农业部农研中心共同承担的“中国渔业保险制度研究”课题报告提出“农业保险、渔业先行”的建议。2008年5月,中央财政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在沿海七省启动,总补贴资金1000万元;全行业共争取地方财政配套补贴8680万元,收取互保费5.06亿元,同比增长111%和53%,取得了“中央一小步、全国一大步”的显著成效,今年全行业互保费将一举突破6亿元。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出色业绩,已经使“渔业互保”成为农业保险的优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