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6日,农业部成立了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2007年更名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据了解,借助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机构的优势,目前渔业互助保险服务范围覆盖了我国所有沿海(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主要内陆地区,截至2008年底,已累计为6183名死亡(失踪)渔民、2.4万(人次)受伤渔民,1501艘全损(沉没)渔船、3.4万艘(次)受损渔船支付补偿金8.4亿元。
据王朝华介绍,成立15年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逐步拓宽责任范围、增加险种、降低费率,渔民互保从意外伤害险扩大到附加医疗费互保,渔船互保从全损险扩大到综合险互保,增加了南沙、北部湾涉外责任互保,香港渔船强制第三者风险保险,深水网箱、渔港码头、海水养殖产品和养殖设施互保等险种。同时,各项险种互保费率均比成立初期下降了30%至60%。
此外,为了解决小型渔船船东贷款难问题,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设立了专项资金在山东、广西、海南开展会员小额贷款试点;为了降低渔业行政人员执法风险,解决其遭受意外事故的后顾之忧,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开展了渔业系统行政、执法和科研人员团体意外互保。
据了解,成立15年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还借助商业保险机构的平台优势和开展政策性农险的试点经验,共同推动我国渔业保险的发展。比如,去年该协会与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签订共保协议,按4∶6比例共同承保福建全省的政策性渔工责任保险和渔船保险,推动了福建省渔业保险迅速发展,当年保费收入达到4715万元,列全国第三位。此前,福建省渔业保险保费长期以来不足100万元。
王朝华介绍,2004年2月,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和农业部农研中心共同承担的“中国渔业保险制度研究”课题报告提出“农业保险、渔业先行”的建议。2008年5月,中央财政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在沿海七省启动,总补贴资金1000万元。2008年,全国渔业互助保险共争取地方财政配套补贴8680万元,收到互保保费5.06亿元,同比增长111%和53%,取得了“中央一小步、全国一大步”的显着成效。
在此次会议上,记者还获悉,我国有近百万艘渔船、2000多万渔业人口,渔业执法人员3.3万人、渔港1177个、国家级良种场300多个,但目前我国渔业保险的覆盖面还不广、参保率仍然比较低。有关专家指出,从支持我国渔业产业化发展,以及为从事高风险作业的渔民提供风险保障的角度来看,渔业保险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