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牡丹江市奶牛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适用于在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奶牛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对从域外购进或迁入符合标准的奶牛,集中饲养50头以上的规模化、标准化奶牛场,市财政将给予每头1000元补贴;为支持开展乳肉兼用牛改良工作,市财政将对利用德系西门塔尔乳肉兼用型牛冻精配种的肉牛或奶牛给予冻精补贴,每剂冻精补贴采购价格的50%,对开展德系西门塔尔乳肉兼用型牛改良的示范场,在2010年—2015年间按所产杂交后代牛数量给予补贴,每头杂交后代母牛培育到可繁殖阶段补贴2500元,每头杂交后代公牛补贴500元;同时,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将积极开办奶牛养殖业贷款,市财政也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奶牛养殖业贷款贴息;在无公害奶源基地建设方面,每申报成功1个无公害奶源产地认证,市财政给予补贴1万元;建牛舍及附属设施用地将按农业用地管理,土地部门优先审批,环保、建设、水务、劳动等相关部门将按规定免除与奶牛养殖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标准的奶牛养殖大户,电力部门要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供应用电。
该优惠政策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安排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奶牛业发展;市级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等资金也要尽可能整合集中,并向奶牛养殖小区、养殖大场(户)倾斜;对完成奶牛发展目标的县(市)、区,市政府按外购奶牛数量给予每头100元的奖励,对完成乳肉兼用型牛改良任务的县(市)、区,每超额完成1头奖励20元;扶持奖励政策每半年考核验收兑现一次,市财政扶持资金也将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