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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美水产品再遇新门槛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11-27  
     美国众议院表决通过的《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以下称《法案》)将于今年底开始实施。该法案对输美食品有关企业的登记、收费、第三方认证检测以及强制性要求建立食品防护计划等方面均作了严格规定,将可能对我输美水产品造成较大影响。

    据了解,《法案》主要强化了五个方面内容:一是企业登记和收费,要求向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登记的企业,需缴纳数额不等的规费。2010年登记费为500美元,以后可能每年调整。二是强化了对企业的检查,凡拖延、限制、拒绝FDA检查的企业产品将被视为“掺杂食品”。三是强化了第三方检验和认证,FDA有权对实验室认证机构和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查。四是强化了风险控制,所有登记的食品企业必须制定实施食品防护计划。FDA将对涉美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定为高风险企业,每6-1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五是强化了食品召回制度,授权FDA无需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

    《法案》的实施不仅增加企业出口的成本,而且一旦企业违反法案受到的处罚会更加严厉,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的,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各输美食品有关企业,提前做好应对工作,确保顺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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