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第727条款规定:“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不得用于制定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进口中国禽肉的规则。”而10月21日,奥巴马新签署的《2010年农业拨款法案》则对上述条款做了修正,规定在满足加强检验核查、增强措施透明度等要求后,允许将拨款用于进口中国禽类或禽类制品。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对此则表示,中方对美方在此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欢迎,希望美行政部门尽快修改相关规定,恢复进口中国禽肉。但有关条款仍然是专门针对中国出口禽肉设置的限制措施,是否完全符合WTO非歧视原则和其他有关规则,中方正在进行深入评估。而这一修正在马闯看来很正常。“之前美国在自己的法案中对我国实行"国别待遇",是很明显的歧视性做法,现在对方是在更正自己的错误。”
9月我国对自美国进口的白羽肉鸡启动“双反”调查,对于美国此次修改法案是否受到该调查影响,马闯认为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大。“这主要是由于美国多年不进口外国禽肉,导致国内此类产品价格一直高居不下,相关行业也受到影响。”此前,美国55个协会曾致信奥巴马总统,反对限制进口中国禽肉。
据了解,自2004年中国未向美国出口过禽肉。但这5年中,我国从美国进口的禽肉制品累计超过400万吨,占到中国禽肉进口总量的75%以上。仅2008年一年,我国从全球进口了79万吨禽肉及制品,有58万吨来自美国。
面对这种不平衡的贸易现象,商务部重申,中国出口的禽肉产品是安全、可靠的。中方敦促美方重视中方关切,从维护中美经贸互利合作大局出发,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彻底消除专门针对中国禽肉设置的歧视性措施,早日实现两国禽肉的正常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