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同时废止,商务部负责《规范》的日常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水平,确保猪肉的产品质量,《规范》增加了屠宰过程中的追溯环节、猪肉的两段冷却工艺及副产品冷却工艺、生物无害化处理等内容。本规范是参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欧盟卫生要求》和新加坡及香港食环署对肉联厂的要求,结合目前猪屠宰企业存在的问题等,对猪屠宰车间小时屠宰量的分级范围、屠宰工艺进行了调整并提高了相关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