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多项食品标准:准许食品使用深海海水; 修订泡菜(kimchi)、干食品、冷冻面食品及冷冻飞翅鱼(jeotgal)(咸腌海产品)储藏和分销的标准; 扩大食品配方种类; 扩大食盐定义; 修订米饼及豆腐加工品种类的定义。
对尚未制定标准的有害物质,修订条款规定先进国家的严格标准可以经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局长的全面审议后采用。
规定了加工肉及家禽产品内的铅镉标准以及熏鱼产品内苯并芘(benzo(a)pyrene)的标准以提供安全的食品。
明确标准的实施, 该提案规定了一份杀虫剂名单,这些杀虫剂在其它国家准许使用,但在韩国未注册,因此要求在农产品内不得检出此类化学物。
通过修订发酵及浓缩水果饮料内食品防腐剂的标准,该提案还反映了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的修订条款。
该通报的批准和生效日期待定,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