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猪定点屠宰厂要派驻动物检疫员,宰前实行24小时值班制,按规定进行宰前检疫,宰后严格按程序、按部位实行同步卫检,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要严格按规定处理,不得出厂。
太原市农业局要求加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各县(市、区)对所辖区域内的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经营生鲜猪肉的小摊点实行巡回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从严处理,坚决杜绝病死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流入市场。
对发现的动物疫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更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