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龙说,畜牧法公布以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利用审批办法。农业部在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优良种畜登记、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蚕种管理等方面出台了部门规章,制定并公布了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同时,在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检测中心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06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60多亿元,支持全国动物疫病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动物防疫体系。
王云龙指出,畜牧法贯彻实施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畜牧业发展中还存在着畜牧业发展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物疫病防控任务艰巨、畜牧业生产方式比较落后等问题。
对此,检查组建议,一是建立支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畜牧法规定的扶持政策,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宏观调控,有效防止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二是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畜禽养殖基地和畜产品质量认证推广,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三是积极推动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促进畜牧业产业化水平,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逐步形成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的利益联结机制,保护养殖者的经济利益。四是加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力度,建立畜禽遗传资源监测机制。五是处理好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认真落实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及禁牧休牧轮牧制度,构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长效机制。六是加快配套法规制定,尽快制定配套法规规章,进一步细化畜禽养殖行为规范、畜禽污染防治、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政府对畜牧业投入等方面的规定,明确相关主体责任,增强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