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哈尔滨市目前共有17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其中小型屠宰点过多,日均屠宰量在10头以下的占一半以上,生产能力远远超出市场需求,造成企业生存困难。为此,哈尔滨市7月份制定了《哈尔滨市生猪屠宰企业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将力争在换证过程中,淘汰或整改一批基础薄弱、规模小、设备简陋、管理简单粗放的屠宰企业,扶植一批基础好、规模大、信誉度高的大型企业。
按照意见规定,哈尔滨市争取在3至5年内,在全市形成以“四、五星级”规范化屠宰企业为龙头,“三星级”机械化屠宰企业为骨干,“一、二星级”中小型屠宰企业为基础,乡(镇)屠宰场点为补充,结构合理、适应生猪生产发展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生猪屠宰加工体系。哈尔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将控制在50家以内,龙头和骨干企业生产加工的生猪产品在城乡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
按照规定,哈尔滨市将上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批权限,由原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审批调整为设区的市级政府审批。届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成竣工后,由哈尔滨市商务局组织市或者区、县(市)畜牧、卫生、工商、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报哈尔滨市政府批准,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申请人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哈尔滨市已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将进行全面核查,符合要求的由哈尔滨市政府换发定点屠宰证书、小型屠宰场点证书和标志牌。对未按规定时间申请换发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和不符合保留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所持省商务厅统一制作的原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及副本自2010年1月1日起废止。
意见规定,哈尔滨市要加快建立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全市肉类市场安全,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建立生猪屠宰重大案件督办制度,落实生猪屠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建立生猪肉可追溯体系、病害肉处理和补贴监测管理体系,完善生猪屠宰信息报送制度。并由哈尔滨市商务局负责研究建立市级生猪屠宰信息监测平台和病害肉处理远程监测平台。
此外,哈尔滨市各区、县(市)政府要设立独立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机构,对行政不作为和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