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在渔业方面管理不善,导致资源恶化,虽然印度尼西亚等国已开始藉更完善的立法与执法进行管理,渔业仍然存在许多复杂问题。印度尼西亚海洋事务暨渔业部(MMAF)成立于千禧年,作为单一主管机关,承诺将保障渔业小区的福利及国家整体利益;在履行职责和解决渔民社经问题上,MMAF透过「增加就业、脱贫和促进成长」政策,以改善渔民生计。
MMAF成立时,人员和设备均不足,但为让所有使用渔业资源的人遵守法律确保永续性,即使管理复杂渔业的任务艰巨也必须面对。MMAF成立后,海洋与渔业资源监控总局接受委托,提供执法的机动工具,以推行渔业及海洋资源的监控政策,实现永续和负责的渔业。
一、监控单位
设置于渔捕活动地区的监控单位,是依2004年有关渔业的第31号法案下要求颁行全国的行政命令组成。爪哇北岸北加浪岸港(Pakalongan)的监控单位,就是爪哇沿海负有类似任务的典型单位。
监控单位遵循一套渔船管理标准作业程序,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负责任渔业行为准则(CCRF)订定的海洋管控监督系统(MCS),则为该作业程序的渔捕活动控管提供了法律和技术基础。监控会视渔捕活动的性质如渔场分布、渔船的普遍违法而有所调整,监控单位履行职责时均遵循「侦测开始和结束均在港口」的座右铭,以港口为主的海洋控管被认为是对渔捕活动最有效的控制方式。
北加浪岸港的特点是来自周边地区的大量临时渔工涌入该市,虽然其中有些是应聘为船长或渔捞长的熟练劳工,大部分却是只求营生未受训练的一般劳工。渔工和船主之间关系独特而古老,双方没有契约,根据各自的角色共享渔获,互相信任。
北加浪岸港70%的渔船是吨数达100公吨的围网船,26%是刺网船,其余是延绳钓船及运搬船。船队以北加浪岸港为基地,尤其围网的渔捕作业距离最远,分布苏门答腊西岸至巴布亚新几内亚南部水域,报告指出,围网船易在某些渔区与使用传统渔具的渔民发生冲突,这也是监控单位在管辖范围内对船队严密监控的原因之一。
二、海洋监控工具
北加浪岸监控单位实施以港口为主的海洋控管,法源依据为2004年有关渔业第31号法案及MMAF的命令。监控主要工具为作业核准函(SLO),渔业检查员在渔船检查完毕时发给证明文件,检查项目包含:渔业证照、船舶现况、渔具、后勤支持、渔获、渔场需通过文件审查和渔船监控系统分析、需遵守基地规则和船员清单,检查后将发给经船长和检查员共同签名的证明,然后才赋予作业核准函,此亦表现出以北加浪岸港为基地的渔船守法情形。
渔村也参与监控,监控单位定期邀请称为POKMASWAS的10个以渔村为基础之监督团体,分享捕鱼经验,大多数成员都是经验丰富的渔民,一发现非法捕鱼活动,就会向监控单位报告以采取后续行动。
装设渔船监控系统为另一工具,渔船申请作业许可及获得合法渔捕权的先决条件是船上必须安装渔船监控系统,利用路径分析,可侦测出回报系统的启动及回报情形,违反者将收到警告通知并注销文件。
为遏止违法,监控单位里合格的渔业调查员具有执法权,接手调查检查员提交的报告,搜集人证物证后,调查结果移送给检察官进行法律追诉。
三、挑战与回报
对监控单位每一分子而言,确保渔业资源永续责任重大,虽然开始时有很多的挑战、反抗、甚至来自于违法者的恐吓,却是不得不然的风险。所有渔业检查员立誓要耐心教育渔民和资源使用者有关负责任渔捕的重要性,许多渔船现在已遵守规定回报渔获,超过90%的围网船装有渔船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