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强化养殖环节监管。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作用,对行政区域内生猪养殖场户特别是散养户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监管到户。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将对用药、用料等各种记录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
同时,河南省将发放质量安全告知书,与生猪养殖场户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防在生猪养殖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确保生猪生产安全。
今后,河南省将进一步加大监测检验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及时掌握和科学评估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生猪检疫监管将与“瘦肉精”监测同步,养殖企业在生猪出栏前要进行“瘦肉精”自检或委托检验,严防有问题生猪出栏。
一旦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该如何处置?省政府提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瘦肉精”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坚决、迅速、果断地予以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