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劬说,目前食品辐照技术已被60多个国家接受,美国已将食品辐照技术视为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有效方法,国际组织也颁布了辐照标准。
梁劬表示,食品辐照技术在全球获得一定程度的商业化应用,“食品辐照国际通用标准”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标准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制定的。这三家国际组织早在1976年就成立了国际辐照食品联合专家委员会,经反复研究后得出“为贮存的目的,任何食物受到10千戈瑞以下剂量的辐照,没有毒理学上的危险,在营养学和微生物学上也是安全的”结论。据此结论,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于1983年正式颁发了“食品辐照国际通用标准”和“食品辐照加工工艺国际推荐准则”,使各国辐照食品卫生法规有了依据,并推动了食品辐照技术在世界各国的研究和应用。
经多年评估后,国际辐照食品联合专家委员会又于1999年10月发布了“不必设置更高剂量上限”的结论,同时指出,在当前技术可达到的任何剂量范围内的辐照食品都是安全的。
梁劬作为国际权威机构的负责人对食品辐照技术有着深入研究。他指出,自从辐照技术应用到食品上,就一直有反对的声音。人们对辐照食品心存疑虑,主要是把辐照同原子弹爆炸以及核电站泄漏后产生的放射性污染联系在一起了。多年来,一些反对原子能和平利用的组织或部分有贸易保护考虑的农产品进口国借助人们普遍存在的“核恐惧”心理,开展反食品辐照的抗议活动,呼吁人们不要食用辐照杀菌食品。但反对者的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几十年来,国际上反复进行的辐照食品安全性试验表明,食用辐照食品对人类的生长、生育、寿命均无不良影响,且不会致癌、致畸。迄今,尚未发现因辐照产生的有害物质。
梁劬进一步解释说,经过辐照的食品在营养价值、感官性状、安全性上与非辐照食品基本相同。辐照食品与加热或微波炉加工的食品在营养价值上相同,其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微量元素、大多数维生素无明显改变;多数食品经辐照后,不会产生感官性状的变化;人类经过50年至70年的危害评估,并未在辐照食品方面发现有害物质。
梁劬还说,尽管辐照食品是安全的,但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1991年食品法典委员会批准的《预包装食品标识的国际通用标准》中规定,“辐照食品”需要标注国际“辐照标识”。美国于1986年规定,所有辐照食品必须标识国际辐照商标。由于消费者不太熟悉辐照商标,美国又于1990年作出规定,要求辐照食品的标识上应注明“经辐照处理”。
除制定标准外,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司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在食品辐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了食品辐照技术在全球的应用。中国在食品辐照方面的早期研究和商业化应用阶段的质量保证等均得到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司在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