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7月25日起,渔业船舶可有秩序地开始进行备油、备水、备冰等补给,加油后的船舶必须转移到港外锚地停泊。为了确保安全,北海市对渔船实行定点、定时供油,北海内港定点为:市水产码头、地角盐仓码头、地角新港区南北岸码头、北海海洋渔业公司码头、港口外锚地;电建渔港定点为:边贸码头、港口外适当位置;南氵万渔港定点为:南氵万渔港码头。每天供油时间为早上6时至下午20时,其他时段禁止供油。从7月27日起,渔政渔港监督部门开始为渔业船舶办理出港签证,渔船签证后,必须在8月1日12时后方可出海捕捞作业。
会上,副市长陈玉玉强调,开捕前渔船由于补给需要,移动频繁,秩序将产生混乱,容易引发事故,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全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开捕前各项准备工作;突出重点,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为渔民群众做好后勤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