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告检讨澳洲、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科威特、马达加斯加、墨西哥、奈及利亚、挪威、千里达和美国等十个国家当前捕虾业存在之问题及解决之道。
FAO捕捞技术处Jeremy Turner处长表示,对数百万贫困的弱势家庭而言,捕虾是重要的收入来源和就业机会。但捕虾与下列情势有关,如过度捕捞、意外捕捞具生态和经济性物种幼鱼、沿海栖地之破坏与退化、非法拖网作业、破坏海床、家计型渔业和商业渔业间的冲突。
上述问题可以藉由预防生态措施纾缓,包括使用拖网捕捞之捕虾业亦有良好管理成效。为确保未来捕虾业的安全,应促进可持续的捕虾管理计划、降低渔捞能力和解决开放入渔等问题,透过有保障的限制入渔体制,使渔民和渔业资源保持长期的关系,进而激励养护未来虾类资源。
该报告认为澳洲对捕虾业及许多冷水虾渔业之管理为全球最佳者之一,其管理基础包括渔民之参与、混获管理、减少丢弃量和运用所有权管理。
(一)虾类捕捞
虾类和对虾是国际水产品贸易最重要的产品之一,产值达100亿美元,占全球水产品出口之16%。捕虾业创造极大的经济效益,尤特别是对开发中国家而言。然,虾类对经济之重要性需与其对环境影响之调和,如过度捕捞十分猖獗,尽管资源尚未崩溃,但其捕捞压力已十分沉重。
(二)混获
拖网在热带区域作业会产生大量的混获物,包括重要的商业鱼类品种,如鳕鱼、岩礁性鱼种、笛鲷、石首鱼、土魠、青鱼和鮸鱼(weakfish)的幼鱼及海龟。该等产物不是被丢弃,就是存放在船上,造成生物资源之浪费,威胁已遭过渡利用之濒危及稀有物种,俨然成为一严重问题。FAO估计,拖网捕虾业之丢弃量最多。
尽管减少小型捕虾业之混获十分困难,未来应透过改造渔具、设定捕捞配额、禁止丢弃及改进混获物之处理和销售,全力降低中型及大型捕虾业之混获量。
(三)渔业管理
缺乏负责处理渔业事务之机构、政治意愿和法律基础不稳固是许多国家管理失败的主因,而非捕虾渔具或其实践方式难以管理。该报告呼吁各国提升渔政机关的管理成效,并制定法律以支持基于所有权和入渔权之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