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要求,不准在居民集中住宅区、学校、医院、养老院以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其他不适宜建设屠宰厂(场)的地方建设生猪屠宰厂(场),已建的要妥善解决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等问题,严重危害环境的必须尽快搬迁。《规划》提出,在省辖市城区,原则上设1~2个能够保障市场供应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省辖市城区中心半径20公里以内且专用鲜肉配送车辆的车程在30分钟以内的乡镇,不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河南省商务厅、省畜牧局、省环保厅近日下发《河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规划》提出了河南省生猪屠宰厂(场)工作的目标:到2012年,河南省力争成为全国最大的生猪屠宰加工基地,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总数控制在1000个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