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防汛抗台减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台风、强降雨、洪涝等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结合海洋伏季休渔、“护渔2009”等执法检查行动,组织开展防汛抗台安全检查行动,重点督导检查港内渔船的防火防风情况和防台减灾部署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制订落实相应预案及操作规程,切实抓好渔船回港避风、人员安全撤离、养殖鱼排防护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值班制度、渔业安全预警信息通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通知到相关区域的渔船和人员,确保所有渔船及养殖人员及时避风、避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