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明确,各地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承担扶持生猪生产、完善生猪疫情防控、保持必要的地方储备、维持市场稳定、保障当地居民正常消费需求的责任。安徽省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作为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的预警指标。
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价格)。其中,生猪出场价格、玉米价格是指省物价局监测统计的全省平均生猪出场价格和全省主要生猪养殖企业(饲料企业)二等玉米平均购进价格;仔猪价格是指省农委监测的全省平均仔猪价格;白条肉价格是指省商务厅监测的全省规模以上定点生猪屠宰企业的白条肉平均出厂价格。根据生猪生产成本构成历史资料测算,目前安徽省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6.3∶1。
安徽省要求,加强对生猪等畜禽产品价格监测,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促使猪粮比价、仔猪价格、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等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主要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6∶1;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全省生猪存栏不低于140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160万头。根据生猪生产方式、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