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要求国家濒管办和海关总署近期发布公告,调整欧鳗税则号,以利恢复欧鳗出口退税率。
近日,国家财政部出台政策说,欧鳗列入濒危鱼类管理是必要的,对濒危鱼类取消出口退税政策也是合适的,但考虑到税则号调整比较突然,养殖欧鳗的渔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和应对措施,应给予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以减少渔民的损失。考虑到欧鳗生长期为2-3年,给予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比较合适,即欧鳗出口退税将保留到201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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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鳗出口退税政策已出台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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