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增加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6:1,而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月度母猪存栏量同比下降超过5%时,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按每头公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畜牧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河南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该《细则》由预警指标、调控目标等8部分组成。当猪粮比价低于6:1(红色区域)时,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报请省政府同意,适时启动冻肉储备机制或其他稳定生猪价格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