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磋商请求同时被抄送WTO争端解决机构。也就是说,按照程序,中国已经启动将美国“727条款”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的程序。
“727条款”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09年3月11日签署的《美国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的第727节,其内容是“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不得用于制定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在这一条款通过后,由于两国政府无法就禽肉进口问题展开谈判,也就从根本上堵死了中国禽肉重返美国市场的可能。
按照WTO争端解决程序规则,美方需要在收到磋商请求之日起10日内,答复是否同意与中方磋商,否则中方将有权直接要求专家组审理此案。
中方可要求美方在收到磋商请求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其他时间进行磋商,如果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解决问题,或者在收到请求60天内不能解决问题,则中方都可要求设立专家组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