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8年度,河南省供应上海、合肥、杭州生猪分别为249.9万头、56万头、33.5万头,占外省调入上海、合肥、杭州总量的比重分别是80%、80%和26%。销往上海、杭州猪肉分别为22952.55吨、4000吨,占外省调入上海、杭州总量的比重均为12.5%。供沪生猪数量超过20万头的省辖市有洛阳市、新乡市、济源市、焦作市。
近年来,河南外调生猪及其产品以质优量大获得国内大中城市的青睐。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把关,热情服务,严格按照河南省与销区联手建立优质生猪基地定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的标准,认真选择定点企业,2008年度向上海市新推荐定点企业64家。同时对入沪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入沪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今年取缔34家企业供沪资格。同时依法强化外销企业监管,确保外调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做好外销企业出栏生猪的产地检疫工作,把好外调生猪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认真做好屠宰企业屠宰检疫工作,严把外销猪产品上市关。强化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产销联建基地资格。加强对入沪检疫专用标签管理,明确责任到人,逐级发放,专人、专帐管理,实行领取、登记、发放、使用全程监管。2008年度,全省发放生猪入沪专用标签19512枚,产品入沪专用标签8510枚。
通过产销联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行业的管理,加大动物及其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同时积极主动为河南生猪及其产品外销牵线搭桥,使得河南畜禽产品在上海、北京、杭州、合肥等大中城市的信誉度不断增强、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保障了产销两地动物及其产品的运销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