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舟山海关了解到,此次政策调整将部分虾、蟹等甲壳类水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从之前的5%提高了13%,加上前两次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目前所有甲壳类水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都已经从5%提高到了13%.作为舟山市水产品出口重要的组成部分,2008年1-10月,虾、蟹等甲壳类水产品出口总额为8532.86万美元,占舟山市水产品出口总额的17.01%.可以预计,此次政策调整将使得舟山市水产品出口企业受益匪浅.
舟山海关提醒相关企业,在报关时要特别注意品名、商品编码、规格型号等项目,做到如实、规范申报,尽量避免由于申报不当导致不能正常退税.另外,由于产品出口时间是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也就是船舶实际出境日期为准,企业应妥善安排好运输相关事宜,以便顺利办理通关和退税手续,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