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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40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02-02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申请注册的盐酸头孢噻呋原料及注射液等3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标签和说明书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l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证书号

盐酸头孢噻呋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三类

(2009) 

新兽药证

1号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三类

(2009)

新兽药证

2号

清肺颗粒

重庆方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四类

(2009)

新兽药证

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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