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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清溪乌鳖”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认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01-19  
     1月6日至7日,第四届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北京召开。由浙江清溪鳖业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水产引种育种中心联合培育的“清溪乌鳖”在此次会议上通过了农业部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新品种认定,这是我省继“中华鳖日本品系”之后的又一个被认定的水产新品种,标志着浙江省水产种子种苗工程取得了又一个突破性进展。

    “清溪乌鳖”是从1998年开始经过连续五代群体选育而成的,具有腹部体色乌黑、口感好、品质佳、病害少等优良性状,不仅是开展中华鳖遗传育种的良好材料,也是中华鳖养殖品种结构调整的一个优良品种。目前我省已累计繁育推广“清溪乌鳖” 50万只以上,商品鳖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价格比中华鳖太湖群体高50%以上,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作为基础产业,水产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浙江省渔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物质保障。今后浙江省将继续加大对水产良种选育和保种的扶持力度,以期选育或培育出更多的水产新品种,促进产业增效,渔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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