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肥猪保险补贴试点范围为年出栏数在50头以上的养殖户和养殖企业,投保对象为体重7公斤以上(含7公斤)的育肥猪。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每头猪保额为500元,保险费率为3.5%,即每头缴纳保费17.5元。湖南省要求在中央财政补贴10%、省财政补贴10%的基础上,各试点市县级财政补贴不少于10%。开展育肥猪保险,使养殖户因自然灾害、疫情等造成的部分损失得到了有效补偿,生产能力得到提高恢复,有力地保障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同时也进一步激发养殖户和养殖企业改良生猪品种、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有力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经营。
1月13日,记者从被财政部列为全国育肥猪保险补贴试点省份的湖南省获悉,育肥猪保险补贴试点在该省取得显著成绩。据湘西州8县市统计,截至2008年12月24日,在近一个月时间内,共完成育肥猪保险签单3.58万头,缴纳保费62.615万元,其中中央、省、州、县市四级财政补贴25.046万元,养殖户和养殖企业缴纳保费37.5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