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称,国家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预案》提出的主要调控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5.5∶1;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生猪存栏不低于4.1亿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4,100万头。
《预案》中还规定,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将适时投放政府冻肉储备。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划分为五种情况,国家将启动相应的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