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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制订预案严防生猪价格过度下跌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01-15  
     国家发改委1月13日消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已经国务院批准,并于1月9日起实施。

    《预案》称,国家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预案》提出的主要调控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5.5∶1;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生猪存栏不低于4.1亿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4,100万头。

    《预案》中还规定,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将适时投放政府冻肉储备。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划分为五种情况,国家将启动相应的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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