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方面,这次会议确定,首先规范与百姓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收费行为。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稳定学校各类学费、 住宿费标准,修订高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整顿省管非处方药品价格,降低部分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对临床需要的价格低廉药品予以政策支持。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价格偏高的予以降低,过低的按补偿成本和体现劳务价值的原则适当提高。加强医疗器械购销价格调查和监测,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适当限制;进一步落实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收费,降低流通成本;规范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降低质价不符、定价偏高的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服务价格。取消电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减轻消费者负担;清理邮政资费及相关价格、收费项目;制定降低出租车承包费(挂靠费)政策,规范出租车进车站、机场收费。
2009年,山东省将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 2009年底前实现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价格并轨;清理涉及服务业的收费,发布《服务业收费项目目录》;对利用余热、余压、垃圾进行生产的企业和直接利用煤矿瓦斯、煤矸石发电供热的企业,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再生水价格,鼓励工业、洗车、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对海水淡化及矿井水、微咸水、雨水开发利用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鼓励用电大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协商确定电价。推行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提高排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缴率。